广东“警察黑老大”被枪杀案续 法院开审“龙兴社”涉黑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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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1:2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据新华社电一个有6年警龄的公安民警,竟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的“黑老大”。昨天上午,“龙兴社”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肇庆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33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其中包括为“黑老大”充当“保护伞”的原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国阳和治安管理股股长张伟洲。 “龙兴社”是一个在四会市横行6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的“黑老大”竟是当 地公安民警龙杰锋。在警察身份的掩盖下,龙杰锋迅速组织起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据检察机关指控,自1999年以来,“龙兴社”多次在四会及周边地区进行有组织的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犯罪活动,并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绑架、故意杀人、受贿等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共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11人轻微伤。2005年2月24日,时任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28岁的龙杰锋驾车出行时,被两名持枪男子连开3枪打死(后证实凶手是其仇家)。至此“龙兴社”才浮出水面,龙杰锋隐藏在警察身份背后的累累血案也才得以曝光。 “龙兴社”的猖狂和陈国阳、张伟洲一直为其充当“保护伞”分不开。在昨天的庭审中,陈国阳、张伟洲两人被控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两项罪名,他们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认为罪名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