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林口县实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8万农民搭上健康快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2:30 生活报

  本报记者何兴丽

  在牡丹江的七个市、县中,林口县是个并不富裕的农业县,可林口县在2003年,主动争取成为全市首家、全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试点县(市)。按当时确定的10万人“参合”目标测算,县财政当年要拿30万元补贴农民的“药匣子”。3年后的今天,实行“新农合”的林口县已经有18万人参加了合作医疗,76%的农业人口已经

搭上了享有医疗保障的健康快车。

  据林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合管办)主任蒋振新介绍,以前林口县曾推行过3次农村合作医疗改革,但均以失败告终。3次失败在老百姓心中留下了疙瘩。但“合管办”干部走村入户宣传讲解“新农合”的好处,在农家炕头上同农民算细账为很多人解除了顾虑,当年就有10万人“呼啦啦”地跟进。

  五林镇马西村农民刘明霞一家就是2003年第一批“参合”的农户。2005年末,她的丈夫因患脑血栓住进医院,花费1万多元。拿到药费单后不久就得到近3000元的报销。“这些钱买了化肥、种子后,还能还点外债呢。如果俺们当初没有‘参合’,今年连地恐怕都种不上。”

  为了引导农民合理就医,林口县结合自身特点,对“参合”农民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农民凭借此证,可任意在乡(镇)县的医疗机构就医,疑难病症或大病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转诊到市级医院就诊,并对就诊的农民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规定了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在五林镇医院采访时,农民宗树文刚从专设的报销窗口领取到老父亲因患阑尾炎报销的300多元医药费。他激动地说:“现在得病不出镇,就可以得到治疗。不但大夫看得好,还不给用贵药,这在以往俺们想都不敢想,老爹住院花了1000多块钱,昨天刚出院,今天就领到了报销费。”

  从实行“新农合”试点至今,林口“参合”的农民已上升到18万人,“参合”率已占全县农业人口的76%。到去年年底,林口新型合作医疗受益面达到2.9%,共为8638名患者支付药费663万元,其中83人享受到1万元的补偿。

  林口县自2003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农民得到了实惠,但随之,又有一些新问题有待解决。据介绍,“新农合”的受益面是经过科学测算出来的,如果出现5个人“参合”、10个人受益的冒名顶替现象,受益率就会大幅提高,增加支出,最终威胁“新农合”的生存。为此,林口县建立了医村联保、逐级审查、微机联网等防止冒名顶替的严密防控体系。“合管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疗机构借“新农合”之机开不实的“花单”或高价单,是“参合”农民的一大担忧。为此,林口县“合管办”制定了《林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并对这个目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调整,向社会公布。

  目前,“合管办”还制定了常见病种最高治疗限价标准,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保护“参合”农民利益。“透明是‘新农合’的生命,金山银山不如‘新农合’这座靠山。”县卫生局局长沙恩海说。

  (生活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