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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警察黑老大"为何死后才浮出水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2:38 东方网

  4月25日,“龙兴社”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广东肇庆中级法院开庭审理,33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据检察院指控:自1999年以来,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进行有组织的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各种犯罪活动,并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绑架、故意杀人、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共造成四人死亡、三人重伤、二人轻伤、十一人轻微伤。直至去年2月24日晚,为逃避龙杰锋手下的追杀,当地人梁某将龙杰锋枪杀,警方这才发现四会公安局经侦大队警察龙杰锋是这个组织

的“黑老大”。(4月25日中新社《广东警察黑老大被杀续:33名黑社会成员受审》)

  当时,杀人嫌犯梁金国向当地媒体记者讲述了他的犯罪“理由”:“既然你龙杰锋这么霸道,连我生存的权利、活动的场所都不给我。你龙杰锋想打死我,倒不如我先打死你!”。(2005年9月2日《新快报》)从法律角度而言,这一“理由”虽说不能成立,但龙杰锋为非作歹、称霸一方的“警察黑老大”嘴脸倒是由此足见一斑。假如梁金国忍气吞声,远走他乡,让龙杰锋“眼不见为净”,也许就没有龙杰锋被人开枪打死这档事,而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成员,说不定到今天仍然逍遥法外。

  “警察黑老大”为何死后才浮出水面?有关报道称,关键在于四会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国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股原股长张伟洲等人一直为其充当“保护伞”。(9月1日新京报《广东四会民警做黑老大副局长当保护伞隐瞒真相》)

  但我认为,问题只怕没有这么简单。其中至少有两个问题值得追问:首先,市公安局党委是否名存实亡?一个副局长加一个治安管理股股长,究竟有多大能耐?难道整个党委就拿他们没治?2000年10月28日,“龙兴社”成员正与人斗殴,龙杰锋不但没有履行处警职责,反而大喊“打死他”,并参与追打,致使其中一名男青年被活活打死。张伟洲等人隐瞒事实真相,使龙杰锋逃脱法律的追究。(9月1日新京报《广东四会民警做黑老大副局长当保护伞隐瞒真相》)人命关天。局党委成员对此到底是一无所知?还是另有隐衷,以致装聋作哑?

  其次,当地政法委是干什么的?对于龙杰锋及其同伙的恶行,当地群众不断报警,甚至上访揭发,但几年来几乎都是“一无所获”。从龙杰锋死后,城区乡村,鞭炮齐鸣,老百姓纵情庆祝的“盛况”来看,龙杰锋及其“龙兴社”在当地引发的民愤已非同一般。就算四会市公安局整个班子麻木不仁,莫非当地政法委平时就没有听说过龙杰锋其人其事?龙杰锋一伙打人致死很快就被“摆平”,而他本人死于非命后“警方迅速组织专案组进行调查……”。如果将办案方面存在的这种强烈反差,仅仅归咎于市公安局,从目前司法管理体制而言,无疑是说不过去的。还有,直接对市公安局进行综合考核的上级领导机关,未必就没有半点责任?

  龙杰锋被杀后其“警察黑老大”的身份才被揭露,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这才被纳入当地警方的打击视线,这显然是极不正常的。我以为,在此案的侦破过程中,如果只看到陈国阳、张伟洲等显形的“保护伞”,而忽视了对某些隐形“保护伞”的查究,那么,说不定过不了多久还会冒出N个刘杰锋、或者李杰锋来!


作者:徐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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