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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对"10杰青年卫士"的疑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2:39 东方网

  由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联合评选的第五届“中国10大杰出青年卫士”评选活动揭晓。10大杰出青年卫士分别是: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刘忠强;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陈奇劲;辽宁省东港市公安局椅圈派出所所长隋国峰;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副政委蒋春;财政部驻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员办二处处长卢文斌;上海浦东机场海关旅检处主任科员郑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三科科长卢伟雄;河南省新乡县工商局局长杨传峰;武警山东省总

队直属支队一大队教导员薛若卫;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承德市支队特勤中队政治指导员刘国。(《法制日报》2006年4月26日)

  在五四青年节前夕评选出“中国10大杰出青年卫士”,无疑会激励全国青年立足本职,坚定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在报国实践中建功成才。执法为民,矢志奉献,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但是,“中国10大杰出青年卫士”评选结果也让我感到十分疑惑。

  为什么“中国10大杰出青年卫士”都是长官卫士?“中国10大杰出青年卫士”无一例外都是有或大或小官衔的长官,这样的评选结果客观上使评选结果的公信力、说服力和影响力大打折扣,我们要评选的是名副其实的“中国10大杰出青年卫士”,而不是“中国10大杰出青年长官卫士”,是旨在激励普通青年成为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杰出人物。“10大杰出青年卫士”全被长官占据,不由得不让我们表示质疑,难道评选“官”念的潜规则依然能够在“10大杰出青年卫士”评选中得到验证?显然,“10大杰出青年卫士”全是长官的负面影响力不可低估。

  为什么“中国10大杰出青年卫士”没有“类李文娟”?不久前央视《新闻调查》栏目报道:原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年轻的女公务员李文娟,她发现鞍山市国税局存在人为地少征国家巨额税款等违法和违规行为,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从此,她不但遭受到了疯狂的报复,还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入狱,开始了她一年的劳教生活。在李文娟之前,全国还涌现了几位和她一样保卫国家财产的青年卫士,但是仅仅是由于这些人是“另类卫士”,所以远离了“青年卫士”的评选,这不能不说是“杰出青年卫士”评选的遗憾,要知道,社会鼓励“类李文娟”这样的卫士比鼓励官方评选出的“杰出青年卫士”更重要,更有积极的卫士意义。否则,“类李文娟”说“我不会再举报了”的声音就会越来越多。

  不光是“中国10大杰出青年卫士”评选,翻开近些年的“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比记录,就会很容易发现“十杰青年”总是“长官”多的规律和现象。远的就不列举了,就以去年第16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为例,同样也是8人是或大或小的“长官”。(《中国青年报》2005年12月19日)难道这仅仅是巧合,还是评选制度规定的惯例呢?不管怎么说,评选“十大杰出青年”不能变成评选“十大杰出青年长官”,热“青(年)官(员)”,冷普通杰出青年的“官”念已经让“十杰青年”评选产生了审“杰”疲劳。

  “十杰青年”评选需要评选智慧,更需要更新评选意识,去年,洪战辉没有获得“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引起了很多人对“十杰青年”评选的不满和质疑,如今,“类李文娟”也依然被隔离在“杰出青年卫士”的篱笆之外,足以说明“十杰青年”长官多的弊端,更说明了“十杰青年”评选需要改革,让“十杰青年”评选的内涵和外延与时俱进,这样的评选才有生命力、影响力和凝聚力。


作者: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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