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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法草案有望于本月获得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4:09 今晚报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记者张旭东、张宗堂、邹

  声文)25日开始举行、定于29日闭会的十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护照法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全

  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有关报告中提出,目前护照法草案已

  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

  议对护照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

  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其他各方的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

  会对草案进行了修改。

  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专家提出,草案规定了一种

  “公务普通护照”,与草案“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

  照和普通护照”的规定不一致;此外,草案规定不同级别

  的公务员持不同种类的护照,公务护照只适用于国有和国

  有控股企业,对护照的签发范围如何规定为妥,建议再作

  研究。法律委员会经同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方面研究认

  为,我国至今已同58个国家签订了互免外交、公务签证

  的双边协议,其中22个国家还对我国发放的“因公普通

  护照”给予豁免签证待遇。维持多年形成的现行做法,有

  利于我国的对外交往。草案将“因公普通护照”改为“公

  务普通护照”,作为“公务护照”的一个类别,对这个特

  殊性问题,可授权外交部作规定,本法不必列明;关于外

  交护照和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鉴于情况还会变化,实际

  需要也较复杂,也以授权外交部作规定为宜。护照法草案

  据此进行了修改。

  有的常委会委员和交通部提出,我国是航运大国,也

  是海员输出大国,有关国际公约对海员证在特定范围内具

  有证明国籍和身份的性质已有规定。建议本法对海员证作

  出原则规定,以方便海员出境执行劳务。草案根据这一意

  见进行了相应修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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