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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性食物中毒3起,1人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4:46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皇甫萍通讯员江国献)市食药监局日前发出通报,称近期本市气温逐渐升高,已进入食物中毒的易发时期。为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消除食物中毒隐患,市食药监局要求各有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工作,近日已部署开展针对肉类安全、超市食品和餐饮卫生的“食监三号”行动,以保障当前及“五一”黄金周的食品安全。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市食药监局共收到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3起,报告76人中毒

,其中1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中毒起数和中毒人数分别下降40%和28.97%,但去年同期无中毒人员死亡。这3起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分别是:

  ■2月24日,奉贤区上海英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部分职工食用该区帮业蒙太餐饮服务社供应的盒饭后,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经检验确定为变形杆菌致集体性食物中毒。

  ■2月27日,崇明县陈家镇八滧村新协一队多名村民在自办酒席食用河豚鱼后,出现恶心、呕吐、头晕、唇舌四肢麻木、神志不清等食物中毒症状,并前往医院就诊,其中一名男子抢救无效死亡。

  ■3月11日,住宿在闸北区北角城大酒店的部分旅客食用该酒店供应的早餐后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绀紫等症状。从早餐剩余稀粥及剩余开水中均检出亚硝酸盐。

  食药监部门经调查分析后认为,引发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是:餐饮服务单位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在不具备资质情况下为集体用餐单位加工供应盒饭,现场加工条件较差,导致盒饭受致病菌污染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有些市民对有毒动植物(如河豚鱼)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拼死吃河豚鱼”的现象仍然存在,此类事件往往发生在郊区农村,而一旦发生河豚鱼毒素中毒,病死率往往较高;还有的餐饮单位对有毒化学物质(如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导致供应给顾客的饭菜受到有毒化学物质的污染,从而引起化学性食物中毒。上述案件食药监部门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消除食物中毒隐患,市食药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工作。记者还获悉,市食药监局将继续适时向社会发布食物中毒预警,使消费者和食品经营单位能主动采取措施,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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