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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摊派”福利彩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4:46 新民晚报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外来打工者,暂时租借房屋在西藏南路某号。前些天,租房所在地的居委会干部要我出30元,买一份名称为“遏止艾滋履行承诺”的福利彩票。居委会干部一再动员说:每户人家都要买,其他居民都已买好,只剩你一家了。我买好彩票后一问其他居民,都说并没买过这种彩票。当我再询问有关居委会干部时,这个干部竟然说“这是工作方式”。

我认为买福利彩票应该出于自愿,居委会干部采用这种近乎强制摊派的方法是不对的。读者王先生

  【调查附记】

  记者为此与王先生所在居委会取得了联系。有关居委会干部解释:30元一张“遏止艾滋履行承诺”的福利彩票,由街道办事处分发下来的,是一种“即买即开奖”的彩票,奖额有5元、10元、15元等几种。居委会干部在动员王先生购买时,曾说过“其他居民也要买的”。这位居委会干部认为,动员临时租住此地的外来人员买彩票出发点是好的,但今后在工作方法上应注意改进。

  发行福利彩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互助行为,这种互助首先应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居委会干部用“摊派”方式完成彩票的发行工作,显然不合适。

  本报记者陈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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