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药品成本调查”莫成“药企自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5:22 四川新闻网

  4月24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价格部门对国内部分药品生产成本进行调查。根据该通知,列入本次生产成本调查范围的药品有21类西药和7类中成药,今年5月1日之前国内所有生产、进口调查范围内药品的企业,应将药品制造成本、期间费用、销售利润、实际无税出厂价、实际零售价和中标价格区间等成本价数据如实填写上报国家发改委。(4月25日《新京报》)

  笔者在4月25日的各地方报纸上也看到,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各地纷纷要求当地相关企业,将相关情况“如实填写上报”当地发改委。这就让笔者不明白了:药品成本该怎么调查?由谁调查?都是值得商榷的,岂能让药企自已关起门来调查?

  所谓成本调查,当然是价格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到药品生产、销售、消费等环节中去,进药厂、上医院、入药店,明察暗访,切实弄清真实情况。可是,从“如实上报”上来看,这场自上而下的药品生产成本调查,极有可能演变为完全由药企自身主导的成本“自查”。而“自查自纠”之类的自律行为,到底能否送出完全真实的成本清单,颇令人怀疑。而且,“如实填写”是一个难以评估的要求,何况,通知并没有规定药企不“如实填写”该当何罪。由此观之,我们如果期望首次药品成本调查从成本源头挤干药价虚高水分,恐怕有些一厢情愿。

  说实话,我们某些政府职能部门推出的一些政策,老是再给某些暴利行业“留后路”,比如,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先后17次降低了1100多种药品的零售价格,降价总金额达350余亿元。可药价下调,患者的医药负担反而加重,为何?其“天机”在于,许多医院对降价的药品不使用或者少使用,而对没降价甚至加价的药品多使用,故即使多次降价,老百姓仍难享实惠。而此次由药企“如实填写上报”的“药品成本调查”,仍是一个给药企留有虚报成本后路的成本调查。

  其实,成本调查不仅不能让相关企业自己关起门来“自查”,而且不能甩开民意搞部门垄断。药品成本是药品价格的基础,是直接影响人民群众是否看得起病的最基础性数据。在进行药品成本调查时,如何充分尊重民意、汲取民意,应该成为必须正视的问题。药品生产企业在成本调查中只适宜起配合协调的作用,如果药品成本调查过分依附于它,可能会损害公众对调查结果的信任。何勇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