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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侵权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5:2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洪奕宜)今天是“4·26”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日。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从这几年来打击非法出版物案件中,特精选十个典型案例以警戒盗版经营者,提请广大市民更加关注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卖盗版碟数十万张被判刑7年

  基本案情:2003年4月17日凌晨,福田区文化执法部门及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联合办案组根据有关案件线索,对福田区福华住宅区9栋104房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盗版DVD光碟1956种共计142020张,抓获郑×明等犯罪嫌疑人6名。从2002年12月31日至2003年4月17日,郑×明等累计销售非法DVD光碟116598张,销售金额达500819元;从2003年2月7日始至4月17日,销售数量达50897张,金额达人民币208217元。

  案件处理:2004年3月30日,福田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郑×明等有期徒刑7年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点评:郑×明等经营非法音像制品案,是深圳乃至我省刑事打击音像市场经营非法出版物的首宗案件,标志着我市在打击非法出版物、保护知识产权上的新突破,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售盗版音像制品470张被吊销执照

  基本案情:2005年11月29日,市文化执法部门检查发现,位于罗湖区解放路的翔乐影音公司八分店涉嫌经营盗版音像制品,执法人员暂扣有关音像制品470张。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和提请深圳市鉴定委员会鉴定,执法部门认定该音像店经营盗版制品属实,且情节严重。

  案件处理:经行政处罚告知、听证、送达等法律程序,执法部门依法吊销翔乐影音公司八分店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点评:对持证音像店经营盗版制品的行政处罚,吊销许可证最为严厉。近年来深圳文化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经营者毫不手软,2004年全市吊销许可证10个,2005年吊销21个,2006年至今已有7个违规音像店被吊证或在履行吊证法律程序过程中。同时,对于经营盗版制品目前我市已形成完整的处罚梯度。具体来说,经营盗版制品100张以下的按每张500元予以罚款;100张以上不足500张的依法吊销许可证;500张以上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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