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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2800余万 “一夜暴富”神话破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6:09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4月26日电(记者 杨越 王立芳) 推行所谓 “投资入股方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人”,大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广西南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日前连续破获两起特大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已查涉案金额累计达2800余万元,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06年2月底,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南宁市人民路金朝阳商厦内

有人向前来购物的群众吹嘘一种 “暴富”的“投资入股方式”:即投入200元购买一股,60天后可获“本利”共400元,利息中有10%是购物券,可到投资公司指定的商场消费。该“投资入股方式”还宣称,每带动他人入一股还可以得到30元的劳务费,以此类推,满6万元就可以成为公司主管,可获得投资额10%的奖金。

  警方调查发现,这种所谓的“投资入股方式”由广西中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公司)推出,该公司自今年1月起,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的许可的情况下,自行在社会上向群众“集资”,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余万元的行为,并发现这种“集资”模式是从广西圣爱源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爱源公司)带来的。

  警方顺藤摸瓜,发现圣爱源公司自2005年8月起就在从事这种“集资”活动,且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更大,该公司在收取公众的所谓“投资入股款”后,开出了自行打印的“股金证”,仅2006年1月至3月期间,就变相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达2500万元。

  近日,中银公司实际持有人刘某、圣爱源公司法人代表关某分别被依法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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