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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清理“空挂户口”居民变更住址应及时迁移户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03:57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4月26日讯(记者 郭世锋 通讯员马洪山)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户政部门从即日起对市区范围内的“空挂户口”进行专项清理。

  据悉,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市区常住户口居民搬迁范围加大,部分居民在搬迁后没有及时将户口迁往新住址。特别是在旧城改造中,市区一些街道已经拆迁或消失,但一些居民的户籍仍登记在这些道路上,造成了居民户口“空挂”现象。公安机关提醒,这些

居民如不及时进行户口迁移登记,不仅会影响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换领,也会在办理入学、就业、购房、保险、信贷等权益事务时带来不便。据户政民警介绍,“空挂户口”居民可携带户口簿和相关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直接到现住址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或住址变动;尚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同时办理申(换)领手续。对因租借他人房屋等原因暂不具备迁移条件的居民,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须先到现住址所在地派出所申报登记,在领取公安机关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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