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干线须提前预留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08:06 潇湘晨报 |
为解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盲目性,避免重复建设,《规划》提出,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与通道建设用地及两侧规划建议控制区,需要提前预留,并加以严格控制,这其中包括跨区域的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高压走廊、天然气通道走线等。 以空间规划为核心协调各专项规划和地方规划合理预留交通通道、高压走廊、天然气通道用地,对其它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根据专项规划,搞好区域协调,预留用地。 省、市各级政府共同划定区域内各条通道的“红线”,各层次规划各相关部门不得擅自更改和挪动,并由省政府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进行强制性监督控制各级地方政府实施日常管理和建议。各类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由省人民政府对该类地区的发展类型、建设规模、环境要求和建设标准提供有较强针对性的调控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开发建设,严防与区域发展目标不相一致,与主要发展职能相矛盾的粗放式开发建设行为,并防止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好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