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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耍小聪明反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08:4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房子面积“缩水”至少6%,开发商不等买房人找上门,先到法院告了一状,要把卖房合同改一改。结果反而被法院判决双倍返还“缩水”部分的房价款,并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去年8月,李先生跟某开发商签了买房合同,付了23万元的首付款,约好一个月后交房。9月中旬,李先生突然接到开发商的通知,让他去重新签合同。开发商说,因工作人员

失误,售房合同上的约定面积比实际面积多了14.39平方米,所以合同得重签。

  “明明是实际面积缩了水,偏要说合同面积写多了。”李先生当场拒绝了开发商的要求。

  同年9月28日,距离开发商交付房屋还有2天。想息事宁人的李先生提出只要降价1.4万余元,就同意变更合同。他算过,如果要追究违约责任,开发商至少得赔4万元。

  开发商不肯让步,房子终究没能如期交付。李先生正和律师讨论要不要起诉开发商,却被对方抢先一步告到江宁法院。李先生憋了一肚子气,提出反诉。

  庭审中,开发商坚持认为面积误差是工作失误造成的,属于重大误解,可以变更。李先生反诉它逾期不交房,开发商辩解说:“我们也曾多次通知李先生协商变更合同,但他不退房,反而提出别的过分要求,导致了违约。”

  法院认为,开发商应对自己建造的房屋面积很了解,而且预测面积与实际面积都会存在误差,所以面积误差不能成为开发商变更合同的理由。

  在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实际面积“缩水”的比例远远超过3%,开发商还应双倍返还超过误差面积3%部分的房价款。

  据此,法院判决由开发商共计返还4.4万余元,另按每天23元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直至房屋交付时止。江研刘治安(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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