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车主告交警凭啥少罚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0:3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沈阳消息机动车超载,司机被交警罚款100元,被罚车主认为根据规定应罚200~500元,为此将交警告上法庭。

  昨日下午,68岁的抚顺人谢老汉与抚顺交警对簿公堂。较劲原因是因为交警“处罚不对”。去年11月30日16时许,谢老汉家的司机赵师傅拉货回抚顺时,被新抚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民警拦住,赵师傅因超载被交警罚款100元。

  “车一回来,我就告诉他不要动货物,我们一样一样地过秤。”谢老汉说,“过秤的结果是比车的核定载重量超了28公斤。”

  谢老汉在法庭上提出了三个疑问:问题一:罚款100元的依据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重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没有罚款100元的规定呀!”谢老汉说。

  问题二:认定超载的依据是什么?谢老汉问:“是交警目测还是被处罚人自己说的?”

  问题三:“罚款的目的是什么?”谢老汉说,法律规定处罚超载要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你们罚了款就放行,难道不用消除违法状态了?难道罚了款就安全了?”谢老汉问。

  针对谢老汉提出的问题,交警方面称,当时在处理时,赵师傅自称“是超(载)了,不多”,“并且,他(赵师傅)还一个劲地求情,我们也是考虑那不是他自己的车也不容易,才罚了他100元。”处理此事的交警委屈地说,“难道我们人性化执法还错了?”

  审判长最后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谢老汉表示拒绝,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L(华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