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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安置被拐婴儿公安难福利院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0:36 法制日报

  关注被拐婴儿安置(上)

  本报记者 张亦嵘

  编者按

  被拐卖的婴儿被解救后何去何从?这是令打拐民警头痛的问题。现实中的做法是,要么警方与买主签寄养协议,要么把孩子送到福利院。然而,这两种方式都面临法律依据不足的难题。

  今明两天,本版分上下两篇推出“关注被拐婴儿安置”的报道,在将目前存在的问题一一反映出来的同时,请有关专家从他们各自专业的角度分析利弊,并为公安机关出谋划策,以解目前困局。

  买主与孩子已有感情打拐场面让警察揪心

  小一年了,教导员孙春生还记得去年“2098”打拐专案中,他们现场解救的那7个婴儿。他说,那些孩子真可怜,大的才二十来天,小的只有十天八天,有的知道哭,有的连哭的气力都没有,小脸儿青灰,眼睛就是一道缝儿。有个孩子身上的脐带血都没洗下去,让人看了揪心。

  孙春生说的案子,是洛阳铁路公安处去年破的一起特大拐卖儿童案。他们客车刑警大队转战豫川鲁苏滇5省9市县,行程3万多公里,历时一个半月,才捣毁了这个跨省拐卖儿童的特大犯罪团伙,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28名,解救被拐卖的儿童22人,其中现场解救7人。

  民警何浩源是公安处派到专案组的摄像。他说,他去过的那两家都在河南省嵩县。头一家在山沟里,买主三十来岁。家穷,土夯的院墙都塌了。这人说,他是两年前,花了5000块钱把这闺女买回来的,如今跟亲的一样。他现在知道买小孩儿也犯法,可舍不得让警察带走。那孩子也和这家人亲,搂着她养母的腿不撒手。问他为啥买孩子?他说,老了有人养,女儿知道疼大人;第二家在湾里,家是两层楼,比头一家富裕,但买孩子的道理一个样,也是为防老。那家女主人把孩子藏了起来,当地派出所来人做了工作,女人怕了,才把孩子找回来。女人哭,孩子也哭,看得出大人、孩子是有感情了。可法律就是法律。后来孩子被警察带走了,那女人追着警车哭。说心里话,在场的人见了,没个心里不难受的。

  四大原因横在前被拐儿童难安置

  孙春生、何浩源说,案子破得不容易,落实、安置那些被拐卖的孩子也不容易。一种是破案后,查着的已经在买主家生活了多日的孩子;一种是现场解救的孩子,安置这两种孩子各有各的难处。

  孙春生说,案子破了,犯罪嫌疑人抓了,就要查找那些被拐卖的孩子是谁家的。既是为取证,也是为把解救的孩子送回他们的父母身边。这起案子被拐卖的儿童差不多都是四川省西昌市的。可要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真是太难了。他们在西昌蹲了十几天,寻过多少次,也没能找到一个被拐卖儿童的生身父母。这里面的原因大概有这么几条:

  一是自然环境不便寻找。被拐卖的儿童多来自山区。那里群众居住分散,孩子太小,没有表达能力,人贩子倒手的次数又太多,一条线索,查下去,很难查到源头,也就很难查到孩子的生身父母。

  二是犯罪嫌疑人的畏罪心理特别强,他们大都知道刑法规定的,拐卖妇女儿童罪起刑就是5年,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也就是说,他们知道自己犯罪的严重性,不配合公安机关查清自己的问题,以逃避打击。

  三是取证难。拐卖犯罪的发生地多是贫困地区,交通条件落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文化程度都偏低,而且贩卖倒手次数又偏多,这就造成取证难。往往犯罪嫌疑人虽有供述,但要落实却非常困难。比如,明明知道这个孩子是被拐卖来的,却查不清他究竟是何时从何地被拐卖来的。又比如,这次破获的拐卖儿童案中,人贩子供述就有两个婴儿半道上死了,一个被扔进道边的水池子里;一个生病,在四川省广元市的医院里没救过来。但扔到哪个水池了?什么时候扔的?都还没能落实;死在广元市的那个孩子,由于人贩子在逃,也落实不了。

  四是解救难。凡是买孩子的人家都存在着传统观念,没孩子是无后,要买;没男孩儿,是家里缺顶梁柱,得买个男孩儿;没女孩儿,认为大人老了没人知冷热,得买个女孩儿。孙春生说,他在嵩县纸坊乡落实一个被拐卖的儿童时,进了一户杨姓人家。那家是兄弟两个,哥哥在新疆打工,弟弟给哥哥买了个女孩儿。孙春生问他,你哥在新疆,你为啥给他买了孩子放在老家?弟弟说,让他老了回来时有人伺候。还是这个县,一个村里的生产队长一下买了两个婴儿,说是人丁兴旺。不少人家都是借钱买的孩子。女孩儿五六千元,男孩儿要一万三至一万六千元。花了这么多钱,那些本来就不富裕的乡下买主儿又怎么可能愿意让公安机关把他们买来的儿童带走?于是,有的买主就把买来的孩子藏起来,有的利用村子里的宗族势力,阻碍警察解救。

  出于有利成长考虑与买主签寄养协议

  “2098”案件中查实的那些已经被拐卖到河南省并且在买主家生活了一段时间的孩子,按道理应当把他们送回亲生父母身边,可他们的亲生父母找不到,送到福利院又不够条件。出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考虑(家庭形式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洛铁警方经请示上级后,和那些买了孩子的人家签订了寄养协议。就是说,只要买主不遗弃、虐待买来的孩子,可以继续抚养孩子,但将来一旦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或者孩子长大后知道亲生父母的住址,寄养孩子的人家不得阻止孩子去认亲生父母。

  洛铁警方有关人员对记者说,他们也知道这样做没有法律依据,但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无法律依据资金人员都缺福利院只是履行道义责任

  “2098”案件中现场解救的那7名婴儿,早在去年案发后,就被送进了洛阳市儿童福利院。警察说,这么小的孩子,找不到父母,不往福利院送,往哪儿送?福利院的领导说,福利院是政府办的,怎么也得收下这些小生命,可是这样做同样没有法律依据。

  4月19日,洛阳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周建才告诉记者,2004年,他们就接收了一批洛铁警方打拐解救的婴儿,那次是14人。2005年是7人。

  接收这些以非正常程序入院的儿童,儿童福利院首先面临的是资金困难问题。儿童福利院正常接收的是孤儿和弃婴,依据有关证明,福利院就可以给孤儿和弃婴报上户口,有了户口,就可以向市财政申请低保。目前每个福利院的儿童每月低保费是180元。这个数额离今年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5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中规定的“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还有相当的距离。打拐解救送来的婴儿不属于孤儿和弃婴,他们的监护权没有转移到福利院前,不能按正常的程序办户口,也就是说,领不到低保。这部分婴儿在福利院的费用,实际上是用了其他正常接收的孤儿和弃婴的低保钱,这也就降低了孩子们的实际生活水准。这些婴儿身体状况大都不好,差不多都住院做过治疗,这又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再就是护理人员缺乏。洛阳市儿童福利院当初的设计是200张床位,现在接收的孤儿和弃婴已经达到500人。护理人员的编制只有50个,可50个护理员是护理不了500个孩子的。比如洛铁公安送来的这7个婴儿,就需要两个护理员。现在超编的工作人员就有一百多人,这些人员的工资财政不拨,是需要福利院自己靠社会赞助解决的。

  还有监护责任问题。现在,福利院是受洛铁公安处的委托,临时监护他们送来的婴儿。结案后,这些孩子找到父母的可以送回家;找不到父母的,可以按接收婴儿的正常程序办。可是,如果孩子在这期间生病了,或者发生了意外,怎么办?谁来承担责任?

  目前,因为案子还没结,7个孩子的监护责任还没有转移到福利院,对他们还不能办理收养或者寄养手续,福利院接收他们只是履行社会责任和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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