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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缺法律规范 学术评价机制体弱多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0:36 法制日报

   缺乏评价指标体系以及专家系统

   课题过程监督不够研究质量难保

  本报见习记者 唐俊

  4月15日、17日,四川大学相继就“澄清魏于全涉嫌论文造假事件”、“丘小庆论文造假事件”做出正式回应。两起事件真相如何,姑且不论,但此间,关于学术造假风波的焦点话题却接连不断。

  有报道说:3月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通报去年查实的20个学术造假案例,其中两个案例被确认为涉嫌抄袭剽窃他人论文,其余18个案例涉嫌在申请书中弄虚作假。当月下旬,新疆石河子大学副教授张成勇、清华大学教授刘辉学术腐败事件相继披露。

  学术造假折射出高校浮躁学风。这不由得不让人对我们的学术环境以及学术评价体制提出质疑。

  4月26日,在国内某知名大学读博士的李伟(化名)向记者讲述了他所了解的学术评价内幕。

  申请课题并非完全取决于科研能力

  在高校当老师,教学和科研是工作的两个主要方面。年轻学者有年龄优势,但最大的弱点是缺乏科研实绩来证明自己。而要用成绩说话,就得拿到科研课题。但事实上,初入科研领域的年轻人往往都是无名小卒,谁会给你科研课题呢?我常听年轻老师及师兄师姐们感叹,很难申请到科研课题。我们学校规定,老师必须出具学校财务部门的复印件,表明其科研经费卡上至少有四万元,才能带研究生。

  我的导师当初从外地考到北京,一路念到博士并留校任教,现在已是业内的佼佼者。刚开始时,他申请课题就非常困难。不过,现在他申请课题已经进入了“良性循环”。简单说就是多得做不完,有时一年可以拿到十几个课题。

  申请课题,很多时候取决于人脉和资历,而非完全取决于科研能力。我的导师曾只用一天时间就制作了一份申请书,随后就通过了评审。作为长期帮他作课题的弟子,我还多次参与了课题申请活动。说实在的,有时候我都觉得他的申请书稍嫌粗糙。

  申报程序评审标准等都有问题

  据我所知,在申报课题的评审过程中,采用的多为主观性指标,如立题是否新颖、方法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有应用前景等等。评审就采用这样几个框架性大指标,而且主观性太强,不利于对申报课题的客观评价。

  就课题申报而言,程序上一个明显的“漏洞”是,申请人一般不作匿名处理。评审专家虽然是随机抽取的,但特定研究领域的专家也就那么几个人,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圈内人,课题评审易成为抬抬桩、捧捧场的走形式。所以,入行越久,人脉越广泛,获得课题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课题申请书的评审上也有问题。据我所知,由于申请者众多,一个立项评审中每位评审专家需要看几百份申请书,平均花在一份申请书上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总体而言,目前学术评价的普遍现状是,缺乏科学、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专家系统,致使不同部门、不同层面的评估活动,即使评估对象相同,也会因为系统、指标和专家的不同而产生差异较大的评估结果。

  由于评审尺度和评审专家的不统一,主观因素的影响程度就很大,致使评审结果难以真实反映课题或成果的水平,也制约了评审结果的通用性和可比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相同内容的研究工作多处获取资源或者不同部门资助类似的研究课题的现象,造成低水平重复和有限资源的浪费。

  “重两头、轻过程”是学术研究的通病

  我的导师的很多研究项目往往涉及应用性很强的实务领域,而相当部分的内容却是由从未有过实际工作经验的学生们完成的。我的一个师弟在一个项目中由于严格遵照书本的理论要求设计实施方案,被导师狠狠地批了一顿。

  本来项目的关键流程应该由导师亲自来完成,即使分解项目内容,也应当挑选适合的人选进行。交给完全没有经验的学生来做,其质量自然难以保证。

  一个课题往往最受重视的是申报课题的时候,其次是结题时,即使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流于形式,但毕竟还有严格和复杂的评审程序层层把关。

  经费拿到手后其实很缺乏有效监督。科研主管和经费资助部门限于人力不足或能力有限,不可能对大量的课题进行有效的过程监督,研究质量该如何保证,似乎没人关心。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一个奇怪但又“熟悉”的现象是,很多课题信息的收集,都是在临近年度或中期评估时取得的,从工作量上看,基本上呈金字塔形,开头的进程总是很缓慢,到了课题后期,研究效率显著提高。

  这种“重两头、轻过程”的现象,是很多科研课题中的通病。匆忙的评审专家在几分钟内作出的决定,也注定让课题的申请者们失去了在科学研究中应有的敬畏心。而敬畏心的丧失,带来的是对学术尊严感的麻木乃至泯灭。

  我这3年就一直是导师的劳动力,不断将自己的剩余价值送给他,而导师尽量将他最大化。看看周围的所谓导师,有多少在进行重复的垃圾研究,有多少研究生的论文是辛辛苦苦得来的垃圾。对此,大家都了然,但是谁也不会去说破。

  我的导师很有钱,买了一辆名牌汽车。我一个同学曾跟我说,他们的导师很羡慕我的导师,直接说“我的目标就是五年之内也能买这样一辆车”。

  学术评价呼唤法制化

  编后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难道我们的学术评价机制真是如此吗?

  一方面,一些大学和研究机构官僚化,这是学术腐败的制度根源;另一方面,一些学者缺乏民族使命感和学术良知,浮躁之风日盛。受这两方面因素的影响,造成学术思想、学术成果在传播渠道上仅限于官方主办的学术刊物。学术评价意识形态化和行政模式化,会形成行政管理对学术的误导,使学术腐败有禁不止。

  把学术成果的评价权交还社会,学术评价体系应该是多层次的。应从目前单一的行政化评价机制走向行政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机制。比如评价机构的社会化,国外就有一系列比较完善的学术匿名评审制度,这个制度是学术界自发形成的,有约束力,其权威性来源于客观性,以避免行政干预的力量。

  此外,用专门的法规和措施对学术评价进行规制,也是十分必要的。但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就学术评价制定法律性文件,实施学术评价的主体、程序、责任以及监督程序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想想农贸市场买卖都有规则依靠,而在崇高的科学研究领域中却反而无法无律可循,这种现状极不正常。

  在最近召开的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在题为《培养创新人才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的报告中指出,中国现在并不是竞争过多,而是缺少法制化的竞争环境,是竞争不够公平、竞争不够透明,甚至还有许多恶性竞争,破坏了和谐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在科学研究以及学术评价上,实现法制化是提高我国科技竞争能力的重要条件,完成这项任务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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