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确保人民法院队伍政治本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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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0:37 法制日报 |
本报北京4月26日讯 记者倪晓 见习记者邓克珠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日前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罗干同志在中央政法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在全国法院系统部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扬要求全国法院,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罗干同志的讲话,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 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肖扬指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人民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各项审判工作要适应现阶段新形势的要求,必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法官头脑,要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确保审判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大局,切实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法官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 肖扬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迅速行动起来,把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上来,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政法委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增强搞好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要结合审判工作,全面、完整、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并自觉地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要把这次教育活动同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继续加强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审判业务建设,把人民法院队伍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各位成员、副院长也都结合自身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畅谈了学习罗干同志讲话的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