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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五五”普法十分必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0:37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4月26日讯 记者陈丽平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今天上午分组审议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常委委员们指出,“四五”普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在此基础上继续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十分必要。

  杨兴富委员说,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四五”普法情况的报告和对决议草案的说明很好。“四五”普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报告实事求是,对“四五”普法取

得的成绩用五句话进行概括,这五句话非常精练:“四五”普法取得了新的进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公民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制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这五句话基本上说明“四五”普法取得了较明显的成绩。“五五”普法的决议草案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宣传的内容和教育的对象重点也很突出,措施比较具体,操作性也比较强。

  委员们还对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倪岳峰委员认为,法制宣传要避免单一的灌输式,建议研究一些新的方式方法。比如说,应当将法制教育融入立法的全过程。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用立法听证、公布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不仅使立法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同时这也是非常好的法制教育方式。这一方式能让公民参与其中,自觉接受法制教育,效果非常好。建议能够把这样一些好的做法提炼之后,体现到决议当中。

  王学萍委员建议:第一,要进一步提高普法教育指导思想的位置。我们国家的综合国力现在排世界第6位,但是还有两个薄弱环节,即自主创新能力和依法治国能力还比较薄弱。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领导层依法办事的能力还比较薄弱。所以,加强法制宣传,就要把依法治国作为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第二,对公务员要采取宣传学习与组织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既有软号召,也有硬措施,保证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学懂、用好法律,依法行政。建议将学法、懂法、执法的情况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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