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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社保金"失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1:02 红网-三湘都市报

  读者声音“日前,我拿着社保存折到储蓄所取钱,发现存折上少了2000多元,而储蓄所的工作人员称,是我们单位给划扣的。”日前,长沙王女士向本报反映。

  记者行动据王女士介绍,她是长沙曙光集团的退休职工,去年9月办理退休手续。但由于退休手续延迟了4个月才办成,单位在这期间一直向她发放内退工资。今年3月18日,她到长沙曙光路的邮政储蓄所取社保存折上的钱,却发现账户上少了2000多元。

  该储蓄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2000多元钱是曙光集团未经过他们银行的手直接划扣的。

  对此,曙光集团人事处相关人员表示,王女士去年9月开始办理退休手续后仍在享受内退工资,由于退休手续延迟了4个月才办好,按照实际的退休时间,王女士应该从去年10月开始领取社保金,后来,社保部门给她补发了这4个月的社保金。因为这4个月的社保金已补发,就不能再领内退工资,于是单位就直接派人去银行将发放的2000多元内退工资收回,事先确实没有与王女士打招呼。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刘幼其认为,社保存折里的存款属于存折账户所有人的个人财产,在未经存折账户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将其划走,这违反了银行储蓄管理规定。当然,曙光集团有权向职工追溯重复发放的内退工资,但是必须由单位与职工本人协商确定相关事宜或通过法律途径才能追回。

  本报记者 陈月红 实习生 韦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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