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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中能否提出反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2:00 生活报

  本报记者 李健

  哈市的陈先生有住房一套,他的儿子小陈在外地工作。2004年陈先生去世,他的住房由其侄子一家居住。2005年陈先生的侄子未经小陈同意,将房子卖了。小陈听说后立即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陈先生的侄子将卖房所得款项全部返还小陈,陈先生的侄子不服提起上诉。陈先生的侄子是否能够在二审中提出反诉,要求小陈返还其对房屋的修缮金?

  答:据有关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此陈先生的侄子可以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但二审法院只能就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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