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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保贞操坠楼摔残续:生父将其掐死被判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2:00 生活报

  她是一个无辜的女孩。

  21岁的妙龄花季,为保贞操,拒绝与男友发生性关系,五楼坠下摔成高位截瘫。

  他是一个无奈的父亲。

  据他供述,为给女儿治病,他四处筹借10余万元,保住了女儿的生命。但他不愿意看到女儿被折磨的样子,又将女儿掐死。

  情与法的碰撞,法庭作出了宣判。

  25日9时,随着人群骚动,被告人王廷和被带入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人们的目光都投到了王廷和的身上。他的一位亲属小声地告诉记者:“他的头发都白了,太憔悴了!”

  公诉人指出,王廷和目无国法,故意杀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王廷和向法官表明了杀死女儿的动机与心态。“我想让她减少痛苦,快点解脱,才掐死女儿的。当时,女儿死后我也不想活了。所以,当时并没有向警方说女儿求我掐死她的事实。”

  辩护律师孙洪文称,在法律上王廷和是犯罪嫌疑人,但在情理上,他更是一个被害人,女儿高位截瘫后,为给女儿治病,向亲友借款,在女儿哀求下,帮助女儿这一系列的过程中,王廷和体现的都是一个弱者。

  公诉人也指出,案发后,500多人联名为王廷和请愿,希望能够法外开恩。

  一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法官当庭宣判:鉴于被害人死前多次有自杀念头,被告人又是在不忍看到女儿活在人间遭受折磨的情况下不得以实施了犯罪行为。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较小,具有良好的认罪、悔罪表现,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第72条的有关规定,判决王廷和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并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据《华商晨报》报道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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