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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专访:反贪总局主要负责人谈打击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6:48 新华网

  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必须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依法查办

  新华网沈阳4月27日电(记者杨维汉)当前,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领域滋生蔓延,成为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也是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社会危害严重。26日,记者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会议上,就检察机关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专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主要负责人。

  反贪总局主要负责人说,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逐渐滋生蔓延,有的甚至演变为一种所谓的“潜规则”,对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商业贿赂违背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导致企业之间恶性竞争,妨碍资源的合理配置,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检察机关在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中发现,商业贿赂尽管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往往与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依法运用侦查、批捕、起诉职能打击各种商业贿赂犯罪,对有关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推动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犯罪长效机制的法律职责。”关于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反贪总局主要负责人态度十分坚决。“积极参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既是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这一重大决策的实际行动,也是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的必然要求。”

  据了解,检察机关将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查办商业贿赂犯罪。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出版发行、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电信、电力等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特别是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索取和收受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对于国家公务员在商业活动中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案件将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打击商业贿赂要紧紧依靠群众。“检察机关要努力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认真排查处理案件线索。” 反贪总局主要负责人说,“各级检察院将发动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积极举报,并主动走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了解相关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基本情况、规律特点、环节部位和作案手段,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商业贿赂犯罪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是检察机关集中打击的重点。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果断立案,已经立案的要抓紧侦查,并进一步扩大办案效果,形成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强大声势。” []

  最高检:查办商业贿赂犯罪要注重依法保障人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25日表示,检察机关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必须加强对各个办案环节的监督,保障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依法深入进行,防止违法办案,伤及无辜,依法保障人权。

  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针对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无论是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还是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都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保证批捕、起诉案件的质量,既要防止该捕不捕、该诉不诉,放纵犯罪;也要防止错捕、错诉,伤及无辜。要切实加强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超期羁押等严重违法办案行为的监督,防止违法办案,依法保障人权。对批捕后违法变更强制措施、有罪判无罪或者重罪轻判、判决生效后不按规定交付执行以及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要依法监督纠正或者提出抗诉。 []

  严惩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司法权索贿受贿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说,对于国家公务员在商业活动中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案件,必须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特别是对国家公务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必须严惩不贷。

  张耕在25日沈阳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说,检察机关参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其中一项主要任务是依法严肃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办案重点就是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索取和收受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各级检察机关必须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着力做好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

  最高检挂牌督办首批10件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透露,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确定对10件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大案和涉及厅级以上干部的要案作为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挂牌督办的第一批案件,此后还将继续选择重大、典型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分批进行挂牌督办。同时,要求各省级检察院分别确定一批重大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进行督办。

  记者从25日在沈阳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获悉,对有重大影响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上级检察院将挂牌督办,承办单位要落实办案责任制,确保挂牌督办案件得到有力查处。 []

  ·治理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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