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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天价罚款治黑车”配合出租车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6:53 国际在线

  作者:李声宇

  为了整治黑车,北京市各委办局将联合掀起为期一个月的“狂飙行动”。按照北京市发布的《依法查处取缔无照营运行为的通告》,凡是在“狂飙行动”期间查获的黑车,全部按照上限50万元的标准予以罚款。(《新京报》4月26日)

  尽管之前已经看到过不少关于高价罚款的新闻,但初看到50万元这“天价罚款”时还是吃惊不小。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黑色司机来说,50万罚款已经足以令他们倾家荡产了。确实,黑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营运秩序,给市民安全造成了隐患,但有必要出此“狠招”吗?

  从法理上来说,“比例原则”是行政处罚的一个重要原则,也就是说所受处罚应该与被处罚者对公共秩序的损害及所承担的责任成正比例关系,该重则重,该轻则轻。但如这次的黑车整治行动,对所有黑车一律按照上限最大额度处罚,而不问其具体事实与情节,显然有失公平。事先就剥夺了行政处罚实施者的“自由裁量权”而一律处以“极刑”,无疑违背了行政处罚的教育目的。

  很难想象当给黑车司机们开出这张天价罚款单时,他们做如何反应?也许今后再也不会开也开不起黑车了,但由此他们心中的政府形象将是冷漠、无情甚至残酷的。但令人遗憾的是,这就是许多政府长期以来沿用的思维逻辑与行为方式,一种莫名的行政万能情节总是藏于各级官员心中。当全能政府成为路径依赖,如此“天价罚单”的出现也就不令人意外了。

  当一有危害发生,或潜伏着发生危害的可能时,全能政府情境下的路径选择便是从立法到处罚,以罚代管、以强制代教育,试图用各种形式严厉的处罚将危害扼杀。但在现代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甚至爆炸的时代,这种管理方式已经越来越不灵验了。一个证明是,北京对黑车进行各种打击行动已经持续了好几年,可现在的黑车数量仍有增无减。

  更令人警觉的是,一个全能的政府暗喻着其广阔的寻租空间。此次黑车打击行动正是在北京正规出租车调价背景下作出的。据分析,随着出租车租价较大幅度的提高,将会有许多乘客转乘黑车,这将会使得出租车公司运营受损。如果相关政府机关正是出于这种考虑而向数万名黑车司机开出“天价罚单”,那就更让人痛心了。

  

  审稿:刘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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