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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允许社会资金参股新设农村金融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7:3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记者张建平)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27日表示,允许社会资金参与现有金融机构重组和参股新设农村金融机构,探索更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

  吴晓灵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7日召开的“农村信用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座谈会”上说,尽管目前我国基本上形成了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并存的农村金融体

系,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仍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吴晓灵认为,这种不适应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农村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资金外流问题比较严重,资金不足问题困扰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都比较薄弱,金融机构对农村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农民贷款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农村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不健全,信贷产品单一,信贷担保、农业保险等发展滞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服务手段落后,电子化、票据化程度较低,支付结算体系落后。“这些问题制约了当前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吴晓灵认为,加大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除了财政投入外,更多要依靠农村金融。这就需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充分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作用,建立农村信贷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

  “目前,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和重新定位农村金融组织,加快构建符合农村金融需求特点、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

  吴晓灵提出,从七个方面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建立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约束机制强、财务上可持续发展、坚持商业性原则、主要服务乡(镇)、村和农民的金融机构。

  进一步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完善农发行农产品收购融资功能,积极参与农业扶贫贷款业务,同时根据农村和农业发展需要,适时开办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开发性金融业务。政策性金融业务和开发性金融业务严格实行分账管理。

  加快推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坚持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方向,使其经营决策和金融服务贴近基层、贴近农村,切实提高农业银行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质量和效益,加强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

  加快建立邮政储蓄银行。按照商业化原则,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支持“三农”,完善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支付服务功能。

  大力促进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创新。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鼓励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金融组织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金融机构适度竞争,推动交易工具和业务品种的创新。

  加快建立市场化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运用存款保险机制对有问题农村金融机构采取及时监测和早期纠正措施,促进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结合发展订单农业,积极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市场,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和农业保险在稳定粮食价格、保护农民利益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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