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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最高限价怎能成为暴利的帮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8:43 浙江在线

  为了平抑药价,国家给2000多种药品制定了相应的最高指导价格。但由于某些原因,这一指导价的定价并不准确,往往比药品的生产成本高出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最高指导价却反而成为了各大医院的定价指南,使药品的高利润变得更加合法化。 (4月27日新华网)

  国家通过制定了相应的最高指导价格,目的就是控制药品价格,把医疗费用降下来,可是现在有的指导价反而使药品的高利润变得更加合法化,不得不令人深思。问题究竟出

在哪呢?

  一是和目前的药品定价机制有关。现在药品定价实现的是药厂申报、政府审批的模式。看起来药品的价格控制在政府部门手里,但是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政府控制药品的价格是徒有虚名,实际上控制药品的价格还是在药厂手里。政府部门不可能对每一种药品成本都了如指掌,最后还不是听药厂说了算。曾有业内人士曝料:有的药品成本价5块钱,限价之前卖80元,国家最高限价定60元后,药品降为50元,但药厂获利空间仍然甚大。

  二是和监督专业人员缺乏有关。控制物价,至少要了解成本。可是政府部门研究药品成本的人很少,有的人员只管坐在上面,不到企业调查,不知道药品成本由哪几部分组成,当然就无法了解药品成本了。

  三是和药品品种过多过滥有关。据统计,仅2004年1年,药监局便受理了10009种新药报批,同期美国药监局同期受理新药报批数量仅148种。而这10009例“新药申请”中,没有一个是真正的新药即新化学实体,绝大部分是中国药典中已有的药物,仅是对剂量、给药途径或用法方面做了一定的变更。这么多的新药,让有限的审批药价人员如何核定成本,面对一万多种,只会眼花缭乱,核不过来,只好任由企业说。可是如果多新药审批严一些,不是新药的坚决不审批,新药品种即使达到美国的科技水平,新药品种也不过100种左右,让目前的审批10009种新药的人员集中审批100多种新药,如此还不能审清新药的成本组成部分,药品价格还有审批不过来的现象吗?

  药品的指导价使高利润变得更加合法化,这一状况在呼唤审批机制的改变。补充定价人员编制、扩充专家实力,药品价格先由政府部门定价,如果企业认为价格定得过低,可以让药厂申请听证,改变目前药价由药厂主导的局面。同时从源头上减少新药品种,减少药品价格审批难度。如果做到这,药品过高的暴利必能降下来。


作者: 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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