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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名人认错“品”自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0:06 红网

  近期我国的娱乐界有几个大腕因官司闹的沸沸扬扬,一是央视节目主持人汪洋状告“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刚“恶搞”;一是辽宁延吉农民于景胜起诉何庆魁小品“卖拐”侵权。

  这两起娱乐界的案子,因为都涉及到在圈内外大红大紫的名人,所以人们非常关注。但是,从最近的进展看,由于郭德刚与何庆魁对待案件所采取的不同态度,就各自有了不同的结果。4月19日,当郭德刚公开向汪洋道歉以后,过了没几天,到4月23 日,汪洋就作出

反映,接受道歉,表示撤诉,使持续了一个月左右的矛盾得到解决;而何庆魁就不同了,据4月24日的“法制早报”报道,面对于景胜的起诉,何庆魁一会说于“有精神病”,一会又说“卖拐”这个作品,是他和赵本山、范伟3个人在沈阳的一家酒店聊天,“聊”了一夜后“聊”出来的,根本不去正面回应于景胜的起诉,更谈不出能够让公众感到有说服力的理由。

  可以说,对于郭德刚和何庆魁的行为,公众自有评价。不过,有一点是客观存在的,就是:“名人”也是人,而非“神”,也难免在人生的旅途中,犯有这样或那样错误,无论是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即使是“名人”,知错即改,也是人的品德高尚的表现。比如郭德刚,在自己表演的作品中,把汪洋的家人编入其中,真名实姓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耍”,无论谁都难以接受,也不符合创作规律,汪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是非常必要的。也许,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完全出乎郭德刚的预料之外,认识到其严重性以后,在公众面前向汪洋以及家人公开道歉,化干戈为玉帛,自己并不丢面子。

  反观何庆魁老师,对于农民于景胜的起诉,我从众多的报道中,发现有两点感到非常值得何庆魁去认真的思考:一点是,“何”是一个文娱界的名人,“于”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两者之间的社会地位如此悬殊,按照正常的思维方式,如果没有真凭实据,“于”敢起诉吗?另一点是,你何庆魁居然有一万个理由说“卖拐”这个小品的创作,没有剽窃,没有侵权,可以摆事实、讲道理嘛,凭什么说人家于景胜“有精神病”?你在艺术上造诣高,公众尊重你,但是,这样对待一个与你“叫板”的农民,或者是做人不厚道,或者是对别人人格的蔑视!

  名人认错“品”自高。名人如果在任何问题上,都以“名人”自居,不能客观的对待所发生的问题,就会使自己的公众形象受到影响,这方面的教训太深刻了。

稿源:红网 作者:李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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