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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被疑偷窃遭遇强搜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1:05 石狮日报

  本报讯昨天上午,市民朱小姐走进九二路百信超市,准备向超市管理人员要回强行被拿去的270元钱,但是超市工作人员称没有发生过这类事情,双方各执一词。

  顾客正常购物被搜身?

  朱小姐称,她在25日晚上9点左右到该超市购物,在二楼试了一发卡,感觉不适合随

后就放回了原处,当她购买其他商品准备离开时,超市的工作人员叫住她,称她偷东西,随后把她带到超市的一个房间里询问。房间里的一名女子,对她进行恐吓说她偷了商场的发卡,她解释称,发卡是她10多天前买的,但是这名女工作人员不听她辩解,对她进行人身攻击,周围的其他几名工作人员也对她进行恐吓,在这种情况下,她只好承认自己偷了发卡。随后一名姓李的工作人员搜了她的身并从她身上拿走了270元钱,并且让她在第二天补交200元的罚款。

  商场确定顾客有偷窃行为

  记者随后与朱小姐一起来到这家超市,超市的一位负责人蒋先生称,值班的李先生人在青阳,一时联系不上,只能等他上班时才可以了解详细情况。记者表示要看商场的相关录像时,这位蒋先生又称,负责人员在水头,要等到晚上才可以查看。

  记者后来与超市的工作人员李先生取得了联系,他称,商场的监控录像没有直接监控到朱小姐偷东西的场面,是商场里的工作人员发现的。当时朱小姐的发卡上还带有商场的标志,他们只是把朱小姐带到一边进行批评教育后,就让她走,根本没有发生朱小姐所说的事情,也没有要求她交罚款。

  工商部门遭遇取证难

  朱小姐随后将这件事情反映到市12315投诉台,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与该超市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商场方面称,他们在超市里安排了便衣,随时监督顾客,朱小姐是把发卡的标签撕毁后戴到头上的,这些都有工作人员可以证实的。至于搜身并拿走270元一事,这位负责人称将回去对商场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而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朱小姐无法拿出以前买发卡时的票据,在取证上十分困难。从事法律工作的解律师称,如果发生搜身行为及人身攻击事件,商场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逸尘逸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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