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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菜霸收保护费获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1:44 华夏时报

  海淀法院昨日宣判两起黑恶势力案

  女菜霸收保护费获刑4年

  本报实习生王禁通讯员杨立军报道昨天,海淀法院对两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宣判,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商户的3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李晓英、陈世豪均为重庆人。2003年5月以来,李晓英(女)、陈世豪、陈世杰(李的丈夫,在逃)等一批四川、重庆籍在京无业人员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市场内,多次向市场内的四川籍来京卖菜的商户强行收取保护费,时间长达两年之久。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晓英、陈世豪无视国法,在批发市场内向商户强行收取保护费,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晓英有期徒刑4年,判处被告人陈世豪有期徒刑2年。

  牛振波绰号“大雷”,常纠集一批无业人员在二里庄地区招摇过市、横行作恶。自2005年4月至10月间,牛振波伙同他人在海淀区二里庄地区,先后以在超市买水喝坏肚子、朋友的生意被抢或以缺钱花为由向个体商户强行索要钱款和香烟,并随意殴打他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牛振波无视国法,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且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牛振波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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