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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过敏面留痕消费者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2:02 重庆晚报

  昨日,南岸区的李女士向本报投诉,她在柔婷美容美体南滨店进行面部护理,却因皮肤过敏发生红肿,痕迹一直没消。

  昨下午,记者见到李女士,其左眼下部有一乒乓球大小的痕迹,与右脸比较不难发现。据李介绍,她是去年10月到该店做面部护理的,第一次就出现了脸部过敏发红,后经美容店调理过敏现象消失。此后,她又在该店做过几次护理,仍有过敏现象发生,而当时对方

称属正常现象。今年3月,她在护理过程中,左脸出现红肿现象,且特别严重。对于脸部是否会留下长期的痕迹,她十分担心,曾去医院作过检查,但医生害怕给她用药后对方找理由推托责任,并未给她开药。

  事后,她向该店提出退还年卡费2800元并赔偿脸部受伤费用3000元,但多次协商都未能成功,对方只愿拿出赔偿金3000元,其中包括年卡费在内。

  随后,记者找到柔婷南坪片区经理戴小姐,她承认李经过护理后发生过敏并留下痕迹的事实,并称通过他们此后的调理,该痕迹可以修复。“要我不追究也行,除非你们能完全修复且不留痕迹。”当李提出让对方作书面承诺时,戴并未同意。最终,店方答应赔偿李4000元,此事才得以了结。

  对此,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志同律师事务所陈昊律师认为,消费者遇此类情况可先协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医疗鉴定后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记者甘露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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