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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壁现裂缝新房难入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2:03 重庆晚报

  新买住房刚装修好,墙壁就出现多处裂缝,南岸区张先生只能继续在外租房住,日前,张来电向本报投诉。

  张介绍,他买的新房在南岸区四公里绿洲龙城,共两套。2月底张接房后开始装修,一个月后完工。4月初,张全家准备搬进去,却发现客厅墙壁出现裂缝,在其他地方又找到多处,且两套房屋都是如此。物管处派技术人员检查,确认是因水泥墙与砖墙接口处未处理

好所致,答应修补。不能如期入住,张按房屋质量保证书有关规定,向开发商重庆能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经济补偿。张称,该公司称由物管处理此事,他找物管,对方又称无权决定,还得找开发商。连续几天,张在开发商和物管之间奔波。

  日前,记者陪同张找到开发商方的罗副总经理,罗称要采访须先找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潘姓工作人员与罗联系后称,公司已交房,一切问题由物管负责解决,而据了解,罗经理又正是物管公司的负责人,但此后记者再未找到罗。记者找到小区物管、重庆能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巩主任介绍,张的房屋出现的裂缝在不同建筑材料的接口处,是因温差变化造成,“这是重庆地区建筑的通病”。巩称,他们答应为张修复,并可恢复装修原貌。物管公司研究后决定免收张3个月的物管费,作为经济补偿,但张不接受,而公司也不接受张要求的赔付,即未入住前的在外租房费用。

  对此,冠中律师事务所屠丙律师表示,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房屋出现裂缝,开发商有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损失由开发商承担。若业主其他方面的损失,与此存在因果关系,并能提供相关证据,开发商也要承担这部分损失。

  记者将情况反映到经开区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站,何站长表示,请业主将详细情况写成书面材料递交,他们将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见习记者 赵远哲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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