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又发敦促令 再不还债将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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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3:02 深圳商报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中级法院了解到,为了加快清欠工作进程,深圳市两级法院再次颁发敦促令,向社会公告一批拒不履行法院债务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名单。 据悉,深圳市两级法院将对列入清单中的被执行人实行法律监督,要求被执行人自本令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自动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债务,或向法院书面提出还款计划,并提供担保。如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法院将依法采 取强制执行措施,并给予罚款、拘留等司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