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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遇交通事故属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3:02 深圳商报

  上班途中遇交通事故属工伤

  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突破600万,成为全国参保人数最多的城市

  【本报讯】“员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但如果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摔倒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昨天,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走上街

头,在全市31个点同时开展“国家工伤保险条例颁布三周年宣传咨询活动”。记者采访发现,员工对哪些情形可认定为工伤存在不少误区。

  工伤参保者中八成为农民工

  记者昨天先后来到八卦岭劳动就业大厦和南山劳动大厦两个咨询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工伤保险制度已覆盖到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及其所属全部职工或雇工。参保职工人数已突破600万人,成为全国参保人数最多的城市,其中80%以上为外来农民工。

  我市还将积极推进各项措施,力争早日实现“应保尽保”的全覆盖目标。

  我市工伤补偿“就高不就低”

  据了解,我市在工伤认定、待遇偿付等方面,都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参保单位和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缴费“门槛”相对较低,但工伤补偿“就高不就低”。比如,国家政策规定工伤保险的最高费率为2%左右,但我市把最高费率控制为1.5%,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国家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48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但我市统一按60个月的标准发放,提高了参保职工的待遇水平。

  上班骑自行车摔伤不算工伤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员工对哪些情形可认定为工伤存在一些误区。一名员工在下班途中被小轿车撞倒受伤,但单位却说其“不是在工作场所内受伤的,不属于工伤”。这名员工昨天来到南山劳动大厦的咨询点,社保南山管理处工作人员解释说:“单位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员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但如果一名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摔倒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违反操作规程受伤也算工伤

  一名员工上班时间在工厂内因违规受伤,老板却说:“你这是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不能算工伤。”工作人员告诉他:“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即使是违反操作规程受伤,也应认定为工伤。”还有一名员工小李上班时间为早上8点,但他7点半到了单位,在准备工作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工作人员解释说:“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员工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昨天全市31个咨询点共接待市民和劳务工咨询近两万人次,发放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资料近10万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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