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有特价无原价 小心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5:1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随着“五一”黄金周的临近,许多商家再次使出杀手锏,喊出极具诱惑力的特价宣传。昨日,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的执法人员前往我市部分大型超市、商场、家电通信卖场等地,对“五一”物价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执法人员表示,发现了许多不允许的提法,涉嫌价格欺诈。

  价格陷阱一:有特价无原价

  在人人乐双楠店,刚走进超市执法人员便发现,悬挂在促销衬衣上方的两张巨大的“特价”标签上,竟然只写着“特价”,没有原价。该商场的许多价格标签都存在“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问题,有的没有写明降价的时间和原因,有的降价原因一栏写的是“海报”,还有的就只有一个光秃秃的“××元”。

  “这些标价方式都涉嫌价格欺诈!”执法人员对该超市开出了《价格调查通知书》。

  价格陷阱二:特价满天飞

  在太升南路手机市场,各大型手机卖场中,“全市超低价”、“震撼价”等标语铺天盖地,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目光。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经营者不能在价格宣传时使用模糊的字眼,所谓“特价”、“超低价”等,消费者都是无从判断比较的,“这种提法都涉嫌价格欺诈”。随后,执法人员向卖场经营者开出了《价格调查通知书》,若查实将处以罚款。

  价格陷阱三:超标准收费

  在梓潼桥正街的啤酒休闲广场,执法人员发现该广场已经改为停车场,但一直未办理任何收费许可证等必备手续。现场未见公示停车收费标准,管理人员却按“停放2小时内收3元,每超1小时加收1元”的标准收费,不符合政府规定标准。执法人员当即纠正其收费行为,并向负责人下达了《价格检查通知书》。

  根据规定,我市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收费起价2元(1小时内),超过1小时按每小时1元加收,对未停满15分钟的车辆不准收费。

  本报记者黄颖摄影王若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