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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养犬示范社区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5:23 今日早报

  规范化养犬示范社区标准

  一、社区养犬户做到文明养犬:

  1、在规定时间内遛狗;

  2、犬只外出,由成年人束犬链牵引;

  3、公共场地无犬只便溺现象;

  4、不发生犬只伤人、扰民事件。

  二、社区养犬办证率应达到100%。

  三、社区犬只年检注册率应达到100%。

  四、社区犬只防疫率应达到100%。

  五、社区的养犬违章投诉事件不超过社区养犬总数的5%。

  六、设立专门的遛狗区及犬用厕所。

  七、建立起犬类管理制度,设立犬类管理宣传栏。

  八、有专职的犬类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一人。有犬类管理义务宣传监督员,人数不少于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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