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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举报者遭打击报复,纪委不能袖手旁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6:00 光明网
周光林

  四川省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县人大代表龚远明,4月3日晚,被三名不明身份的凶手猛砍数十刀,生命垂危。尽管此案尚在侦破中,但从各大媒体的报道来看,龚远明的被砍杀与其举报该县原县委书记孙南有关。(4月16日法制早报)这是继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干部李文娟举报鞍山市国税局违法和违规行为,被辞退两次劳教一年事件后的又一起举报人遭打击报复事件。

  这两起举报人遭打击报复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人民群众强烈要求依法查处打击报复人员,切实保持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然而,这两起事件已经过去了不少时间,时至今日,我们还没有看到各级纪委对此案件的态度,不禁让人感到有些失望。笔者认为,针对举报人屡屡遭受打击报复事件,各级纪检机关不能再沉默无语,袖手旁观了。

  只所以说,纪检机关面对打击报复事件不能沉默,这是因为纪检机关不仅仅是反腐败的机关,而且也是反腐败的组织协调者。查处举报者遭打击报复事件,纪检机关比其他任何执法机关具有更大的优势。如在李文娟事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单位和领导人员存在着明显违纪违法行为:鞍山市国税局领导两次辞退李文娟,公安局不按程序对举报人实行劳动教养一年。针对如此重大的违法违纪行为,也只有纪检机关才能担当得起查处案件真相的重担。在事件发生后,纪检机关应当主动进入,迅速查明真相,对违法违纪人员,该给予党纪处分的,给予党纪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一平民愤,还举报者一个公道。对龚明远案件,虽然公安机关正在缉拿凶手,纪检机关也应及早介入(至少应当表明对此事件的态度),查清龚远明举报孙南的各种问题,不再让举报者感到心寒。

  纪检机关迅速主动介入举报人遭打击报复事件,可以向社会表明党和政府反腐败的态度,也能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和信心。如果我们专司反腐败工作的机关,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面前缄默无语,甚至袖手旁观,不表明自己的态度,那只能让老百姓愁眉寒心,让违法违纪人员暗自得意;那只能使正义的事业遭受沉重打击,使歪风邪气滋生蔓延。

  实际上,查处举报人遭打击报复事件,本事就是纪检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如此当权者赤裸裸地打击举报人员,面对如此人民群众人人心怀不平的案件,纪检机关还不出手,仍在那里寻找案件线索,那真正是对违法违纪人员的纵容,对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热情的漠视。我们看到,两起举报人遭打击报复事件发生后,各大网站上的许多网民就强烈要求,纪检机关要履行职责,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纪检机关应当不负人民的期望,认真履行“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承诺,坚决查处举报人遭打击报复事件,坚决维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否则,只会凉了那些有正义感的举报人之心,凉了老百姓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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