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14次他被判极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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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7:19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 (胡眉岩成兴彤记者李力)昨(27)日,成都中院对被告人黎载远、郭海军、胡华顺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三被告因犯抢劫罪,被分别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去年3月至8月,三被告窜至成都对15余人的财物进行抢夺,并在被害人追赶时用刀威胁乃至杀伤被害人。半年内,三被告作案14起,抢劫人民币3万余元,手机10余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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