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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接手幼儿园200幼儿全跑光 法官提醒防转让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7:46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横县讯(记者王克础 通讯员叶炳灼)宁某和朋友两人合伙,花6万多元买下一家民办幼儿园,不料刚经营20天,教师就全部辞职,200多名幼儿也纷纷转走,人去楼空。他们向出让方提出“退货”,却遭到拒绝。最后,经横县人民法院多次调解,出让方才退回了4万元。

  接手才发现,证件已过期

  4月26日,宁某在横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8月,横县校椅镇的“博士幼儿园”要转让,他和朋友姚某得知后,便找到幼儿园的老板蒙某夫妇商谈。蒙某向他们介绍说,幼儿园有200多名学生,7名教师,每年利润4万元左右。她之所以要转让幼儿园,是因为她马上要到南宁做钢材生意。

  去年10月25日,经讨价还价,宁某两人以6.5万元的价钱接手了这家幼儿园。合同约定,幼儿园的经营权及财产一并转让。接手后,宁某两人才发现,在签订合同前几天,蒙某已预收学生一个月的伙食费,共6000多元,并且将幼儿园里的洗衣机、冰柜等财物搬走了,而蒙某拒绝退还伙食费和财物。更苦恼的是,当宁某到教育局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该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已过期。因原班教师有些人私下收取幼儿伙食费,而且不接受管理和约束,宁某两人就开除了“带头人”周某。

  周某走后,原来的教师也跟着集体罢课,让宁某两人束手无策。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再把这些教师请回来,继续教学。然而两天后,这些教师又集体离开了幼儿园,200多名幼儿陷入了无人照看的困境。宁某两人觉得无法再经营下去,便向蒙某夫妇提出“退货”,返还转让金,但遭到对方拒绝。

  法院调解,退回4万元

  在转让幼儿园之前,蒙某曾说过要转行做钢材生意,可宁某两人调查发现,蒙某根本没有去南宁做生意,而是在“博士幼儿园”附近新开的一家幼儿园“上班”,原来的教师全部“跳槽”到该幼儿园,200多名幼儿也纷纷转了过去。

  宁某两人这才如梦初醒:转让幼儿园原来是个陷阱。今年1月,他们以《转让合同》无效为由,将蒙某夫妇告上横县人民法院,要求蒙某夫妇返还6.5万元转让金,并赔偿损失7800元。

  蒙某夫妇拒绝退款,理由是,双方是自愿交易,不存在欺诈,对方被迫放弃经营,是经营无方造成的,与他们无关。4月10日,经法院多次调解,蒙某夫妇才愿意退还4万元给宁某两人。

  法官提醒,谨防陷阱

  在采访中,审理该案的一名法官告诉记者,他在办案中发现,现在不少转让的幼儿园大多证照不全,有很多连《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也没有。一些民办幼儿园因为办不到相关证件,又怕管理部门来查,就无奈转让。而受让者不知深浅地接手过来,就会掉入陷阱。

  该法官说,根据国家教委的规定,民办幼儿园必须办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等证照,否则就属违法办学。因此,在买卖、转让幼儿园时,必须先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买卖或转让合同无效。此外,在签订合同时,买方还要注意“办学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与教师订立劳动合同,转让的财物具体包括哪些等问题。

  编辑:韦怡作者:王克础 叶炳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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