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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运政执法实行业绩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8:47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4月27日讯 记者陈煜儒 记者今天从深圳交通局运政监督分局获悉,该局自实行《稽查业务绩效考核方案》两年来,未发生一起公路“三乱”事件,共发生25宗行政诉讼案件,却无一宗因不规范执法而败诉。

  针对交通稽查长期在路面流动作业,执法人员容易对单调、枯燥的执法工作产生厌倦情绪等问题,深圳市交通局运政监督分局率先实行《稽查业务绩效考核方案》,有效地提

高了运政执法效率。

  据介绍,方案将执法人员查处的违章行为分为9类,每类确定出不同的“加权系数”。该局在绩效考核实施的第一个月,所属的7个稽查部门就查处各类违章1950宗,比上年同期增加29.74%。实施绩效考核两年来,该局执法队员对每一个案件,从调查取证到笔录开单都非常注意执法规范,执法文书差错率由2004年的0.5%降为2005年的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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