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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8:47 法制日报

  社论

  芳菲四月,阳光如金。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标志着我国“五五”普法规划开始启动。伟大的中国人民将在这个美好的春天里,开始新的创举。

  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长期辛苦工作、无私奉献下,在社会各界的热情支持、广泛参与下,“四五”普法工作进展顺利,成绩斐然: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得到了提高,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保障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今后五年,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仅是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工程。

  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第五个普法计划,明确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等各方面内容,是我国未来五年普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因此,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中央的部署,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需要切实加强宪法等重点内容的宣传学习。学习和宣传宪法,是“五五”普法的首要任务,因此,各地各部门要集中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全体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使其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促进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深入组织学习宣传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组织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组织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深入组织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公民的爱国意识、责任意识和义务意识,培养全体公民自觉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从而全面保障和促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

  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需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任何工作不仅需要全盘考虑,也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因此,我们要在抓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对象的不同特点进行宣传教育。值得一提的是,规划首次把农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强调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高度,大力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以及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

  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需要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积极创新形式,力求实效。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实现手段,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实目标的保障。因此,这就需要各方面主动适应现代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在服务群众中加强宣传教育;需要各方面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使学法用法有机结合,增强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需要各方面充分利用现代新闻传媒的优势和作用,鼓励、引导、支持有关传媒办好法制栏目、节目,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做到入耳入脑,从而切实确保和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需要切实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规范、有效的制度,是推进工作的有力保障。这就需要我们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四五”普法“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完善日常运行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的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和激励制度,从而为“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提供更为科学、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但同时也是一项面向未来的光荣、崇高事业。我们坚信,只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扎实前行,不断探索、创新、实践,我们一定能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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