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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治安实现“三下降三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8:47 法制日报

  本报成都4月27日电 记者倪晓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日前在全国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八条措施”现场会上称,当前学校治安面临的形势虽然有所改善,但全国公安机关今年仍需加大工作力度,实现“三下降三提高”,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安全稳定。

  公安部去年6月公布了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八条措施”,在全国实施取得了明显效果,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德阳经验”等成功范例。目前,各

地公安机关在校园周边增设治安岗亭2.7万个,选派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13.7万名,向校园派驻保安员8.6万名,投入4.5亿元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八万处。

  刘金国强调,各地要首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责任制,把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和每个民警,实行问责制。其次,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警种之间也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第三,检查考核要落实。

  刘金国要求,全国公安机关今年将加大各项工作的力度,切实做到“三下降三提高”,即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或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学校火灾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涉校治安案件的查处率和刑事案件的侦破率明显提高;校园及周边的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师生、家长对校园治安状况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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