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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承包人竞争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8:47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者倪晓 见习记者徐伟 山东省积极探索并在全省推广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民警包村、保安驻村制、治安保险和派驻综治特派员制四种基层基础组织形式,推动了平安山东建设的深入健康发展。

  山东省主要在农村推行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将一定区域内治安防范工作的任务承包给一个或几个人。由派出所指导各村制定治安防范工作职责任务,提出承包人的任用条件

,由村民采取自愿报名、竞争上岗的办法,公开选拔承包人,并由村委会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目前,山东省已有近80%的农村实行了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

  治安保险制是由综治办组织协调,依托居(村)委会发动群众,每户向保险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家庭财产保险费,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保险金用于聘请保安队员,居民财产发生被盗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损失。如今,山东省有23%的城区实行了治安保险,并逐步向农村延伸。

  山东省还把检查督导、考核奖惩作为推动基层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并将考评结果与领导责任查究挂钩,仅2005年,全省就有79个单位被挂牌督办,25个单位、48人被查究责任,25个基层单位被“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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