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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即华:执行战线上的铮铮硬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8:50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记者 刘洪霞 实习记者 李慧娟拼命三郎:一天能工作16小时4月25日上午9点,记者按照约好的时间赶到了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即华的办公室。初次见到孙即华,记者非常吃惊,采访前准备的材料显示:他1990年患上了严重的糖尿病,15年来必须靠每天三次注射胰岛素来维持。可是,眼前的孙即华,除了脸色有些苍白,根本看不出有任何异样。孙即华笑了笑,对记者说:“工作的时候,我的状态会出奇地好,除了知道的人,很少有人能看出我有病。”1987年,孙即华来到张店区人民法院工作。那时候,他已经30岁了。“3

0岁之前我啥都干过,当过农民,做过工人,也经过商,还当了10年的电影放映员,包括来到法院,刚开始干法警兼司机,还负责基建。记得那时候,我放下囚车,就开212(吉普警车),完成任务接着再开着大头车去拉建筑材料,什么都干,一直到1990年开始专门干执行。”提起自己的工作经历,孙即华的眼睛顿时非常有神:“真正干了执行我才知道,原来这个工作真的非常艰辛,也很复杂。有时候,为了执行,经常需要跟被执行人打时间差,凌晨三四点就得出发,一天能工作16个小时。” 孙即华告诉记者,在外面干执行,什么样的人都得接触。懂法的、不懂法的,讲理的、不讲理的,什么人都有。他说:“先前房镇有一个承包合同纠纷,被执行人中有一个老张,买卖干赔了,把家里赔了个一干二净,又得还债,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甚至说:‘你们再找,我就死。’看他想不通,我就把他找来,谈了两天一夜,终于做通了思想工作。从那以后,他家里依旧困难,可他开始一点点还债,有时候还十块,有时候五十,还了两年终于把5000元钱的债给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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