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欠条告朋友 诉讼请求被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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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4月25日,江西省鄱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欠款纠纷案,因原告有伪造行为,其诉讼请求被法院依法驳回。 原告李彬与被告徐亮明是交往了近二十年的好友。2004年12月,李彬谎称一个亲戚想找徐亮明做生意,叫徐亮明在一张纸条上写下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之后,李彬将这张纸条伪造成一张欠条,载明徐亮明欠其借款9000元,并以徐亮明借款不还为名,将其告上法 庭。徐亮明感到离奇古怪,因为自己在与朋友交往中从来没有发生借款之事。庭审质证时,徐亮明发现欠条上的姓名与联系电话是自己写的,但欠条上其他内容是李彬伪造的。经核对笔迹,李彬最终承认了自己伪造欠条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