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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劳动中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01 红网-三湘都市报

  

如何在劳动中维权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正华正在接听读者电话。 本报记者 刘哲摄4月27日上午10:30-12:00,本报读者热线0731-4329413,4329026一直忙个不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正华率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及该厅劳动工资处、法制与监察处负责人做客本报,通过热线与劳动者近距离交流,为他们释疑解惑、维护权益。

  短短的一个半小时,“挤”进来数十个读者电话。本报摘录了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及回复,与读者共享。

  我们能否享受失业待遇?

  问:我们从与单位签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后,一直缴纳了失业保险金。可是到现在我们都没有享受到失业待遇。我想问一下我们是否能享受?

  答:享受失业待遇的前提有:1、不是由自己的意愿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2、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并且缴纳时间在一年以上。没有一年就不能享受;3、享受待遇的时间与缴纳费用的时间,是有一定的比例关系的。一般来说,每多缴一年的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就多2个月;4、一旦你找到了工作,失业保险待遇就终止了。

  单位不为员工办社保怎么办?

  问:我今年40岁,是长沙市一家大型企业“买断工龄”的职工。最近我和湖南某保安公司签定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可是在合同上没有有关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条款。这是怎么回事?

  答:如果他没有给你办理有关社会保险,你可以向单位提出意见,要求办理。如果该单位坚持不愿办理,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因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办理有关社保手续。

  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问:我与长沙市某局签定了劳动合同,工作3年了,今年4月30日合同到期,去年6月份单位就没有给我安排工作了,我多次向领导反映,他们一直要我在家里等。今年他们叫我去,说单位改革,我以前平均每月800多块钱工资,他们给我800块钱就要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商量的余地。

  答:你在那里工作了3年,补偿金只给你1个月,这与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如果合同没到期,单位解除合同,应该给你补偿,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反映,劳动监察大队会查处的。

  单位不发加班费怎么办?

  问:我是衡阳市某局的合同工,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合同没有到我们手上来,并且近两年来都没有拿到加班工资,以前向衡阳市劳动局反映过,但他们没有给我们明确的答复。

  答: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的,劳动者也要拿一份,单位没有给你是不对的,你可以申请或要求持有。关于加班工资的问题,你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你加了班,加班有3种情况:一是延长工作时间,二是休息日工作,三是法定节假日加班,这3种情况的补助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说你要提供证据,证明你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了,有了证据才可以查处。你可以到衡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去投诉举报。

  临时工也享有“签合同买保险”权吗?

  问:签合同买保险,在企业单位中是有要求的。但是在机关单位做临时工,是不是也有同样的规定?一般正式员工的加班工资是工资的2-3倍,那么对于临时工也有这样的规定吗?

  答:在机关单位工作的临时工也是同样要求签定合同的。而且,一般来说,节假日、双休日工作是要算加班的。但是机关单位还有“定时工作制岗位”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比如司机、接待,他们的工作就不一定是8小时固定在岗位上,有可能晚上上班还有可能出差。这就是“不定时工作制岗位”。但在节假日里安排工作,单位应当要发给加班工资。

  “买断工龄”的钱是怎么算出来的?

  问:单位买断工龄的时候,为什么会出现先买断的、工龄比我短些的人,拿的钱却比我多的情况?

  答:买断工龄就是我们所讲的有偿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是要严格按照国家1994年劳动保障部门的第481号文件的规定来执行的。在国企改制当中,具体操作由当地政府具体进行规定。我们劳动保障厅的原则只有一个,那就是不低于最低标准。而这个标准也不是统一的,要视各个企业的财产情况而定。对单位来说,其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来制定具体的改制方案和标准。你如果对改制的标准和结果不满意,应该向单位的改制领导小组反映。

  本报记者 王文隆 实习生 黄京 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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