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争霸赛前十名优先“护驾”游珠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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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28 南方新闻网 |
游泳争霸赛前十名优先“护驾”游珠江 5月1日至7月30日每周举行,能游1000米均可参加 本报讯(记者陈实)5月1日至7月30日,广州市体育局将举办“欢聚珠江”千米游泳争霸赛。总决赛男、女组前十名均可优先聘请为2006年广州横渡珠江活动的工作人员。 据悉,“欢聚珠江”千米游泳争霸赛由广州市体育局主办,广州市体育局群体处、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和市游泳协会承办。5月1日起,黄金海岸水上乐园、越秀游泳场、海角红楼游泳场、矿泉游泳场、沙面游泳场、黄埔公园水上中心和广州四中游泳场将周周有比赛,月月出冠军。 比赛只设男、女组,不分年龄组别。凡购票进场者不论资格,不分年龄,只要能游1000米距离,均可参加挑战。赛事每周在各个泳场举行初赛和准决赛,每月最后一个周日,各泳场的前十名将进行争霸总决赛。 据介绍,五一黄金周各天,及5月13日至7月30日每周、每月比赛的前十名均给予荣誉证书及奖励。每轮总决赛男、女组前十名均可优先聘请为2006年广州横渡珠江活动的工作人员。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