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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司机非故意,不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28 南方新闻网

  平板车事故堵塞广州大道5小时,司机要不要罚?交警部门称

  当事司机非故意,不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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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陈捷生)前天,一辆满载着30吨木板的平板车在广州大桥北桥脚处发生事故,车上木板大面积滑落致使交通疯狂堵塞5小时(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38版)。那么,因疏忽之故而导致成千上万人出行受影响,司机要不要受罚?能否像“跳楼秀”一样给予拘留?交警人士昨日表示,尽管事故造成了诸多不便,但司机并非故意,不用被罚。

  车刚过桥即感觉绳子松动

  受事故影响,从前天上午7时开始,广州大桥由南往北车道一度无法通行,拥堵的车龙从广州大桥一直延伸到了洛溪桥脚,上千车辆上万人受影响,许多上班族不得不步行过桥,楼巴等大型车辆也不得不临时转道掉头。平板车的司机梁师傅说,当时车辆刚过广州大桥就能感觉到绑木材的绳子有些松动,可能是因为板重干滑,捆扎得又不是很牢固,成堆的木板这才泻落路面。

  事故直到昨天中午12时才处理完毕,受影响的群众依然怨声四起,并就此议论纷纷。有人说,因为一人疏忽的缘故,害得那么多人没法按时上班,司机应该被狠狠地罚上一笔;有人说,因为一起事故造成交通狂塞,在广州并不罕见,有关部门应该想个办法好好治一治;有人甚至做了一个“类比”:对于近年来不断出现的“跳楼秀”,有关法规已经明确规定,如果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可处15天的治安拘留,目前这种规定已经开始实行;而这起交通事故的影响同样很大,司机该不该接受一定的处罚呢?

  交通事故无形损失难处罚

  面对接踵而来的疑问,交警人士昨天解答说,尽管事故造成了诸多不便,但事故中司机并非故意,因而不用受罚。交警人士表示,如果事故中损坏了公共设施,例如车辆撞坏了护栏,木板砸损了路面,那么当事人就应当依法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但是,交通事故与“跳楼秀”有所不同,前者没有主观故意,尽管无形中给很多市民造成了损失,但目前没有处罚的依据,“再说了,如果司机被罚款,那么这笔款项给谁呢?怎么处理呢?总不能分给千万个受影响的市民吧”。

  一有事故就塞车,这几乎是广州很多地方的一个“死结”。对此,有市民表示,一味靠罚不是办法,尽可能地改善道路通行能力、改善交通环境,才是治本之道。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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