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服务全省农民 粤5年将建15000连锁农家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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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48 南方日报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本报讯(记者/郭逸晴谢思佳通讯员/罗房枢)今天是广东改造农村流通模式,全面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试点工程一周年。在今天举行的全省发展现代流通业工作会议上,省经贸委将对全省目前建成的3000家连锁农家店予以确认。 长期以来,农村的商品流通“渠道”不畅,农村购物和消费环境差、农民卖难买难的问题一直非常突出。据省经贸委调查显示:我省有30%农民购买生产和生活资料不方便,农民购买的消费品,70%来自流通方式落后的“夫妻店”、代销店、流动商贩和集贸市场。为改变农村流通体系的落后面貌,广东高度响应国家及商务部要求,于2005年4月起正式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全省农村市场体系的建设。 一是扩大试点范围。全省将每年选择20个县、125个乡镇、3000个村作为试点单位重点推进,力争用5年时间建成具有较强配送功能的商品配送中心100个、乡镇及村级农家店15000个,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大力发展乡镇超市连锁经营和村级放心农家店,按照“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要求,吸引现有小店加盟,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商贸市场体系。三是对“万村千乡”试点工程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商务部2005年对新开办的村连锁店每家给予贷款贴息1000—1500元的政策。同时,省财政连续5年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每年补贴1500万元。 省经贸委表示,经过一年大力推进,目前全省新建成了25家具有一定规模的配送中心、3000家乡镇及村级农家连锁店。现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已初步在农民中树立了良好形象,深受农民朋友的欢迎;对于扩大农村消费品市场、促进农村消费、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遏制农村地区的造假贩假现象、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据对广州、清远、茂名、揭阳市的调查,当地经过改造和新建的“万村千乡”连锁农家店,每月销售额一般都比改造前增长30%—50%。 相关报道见A04、A0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