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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狗伤主人两人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5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马芸 通讯员 徐玉华)用毒药嵌在鸡骨头内去毒狗,再卖到饭店挣钱,“失手”后居然持刀将狗主人砍伤。昨天,两名盗贼被宝山检察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此类案件在本市也实属罕见。

  邓某与胥某在本市无正当职业。为解决生计,两人决定去偷狗。今年1月9日,他们在宝山罗店镇某村盗狗时,被狗主人胡某发现。胥某左手拿狗,右手拿刀乱挥,将胡某的头

部砍伤。

  检察官说,盗几条狗并不足以构成盗窃罪,但在偷狗过程中行凶伤人,就会转化为抢劫的重罪,邓、胥二人的行为已构成共同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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