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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国税取消14项行政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53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建芳)为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创造便捷的税收环境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沈阳市国税局在去年首次清理的基础上,今年4月27日起又进一步开展了清理工作。

  本次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14项,占去年保留36项的38.9%。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2项和18个小项。经过清理保留审批项目23项。与去年首次清理基数99项比,减少了76.8%

。其中市局级审批项目仅剩余9项,与去年首次清理结果19项比,减少10项,减幅近53%。

  附表: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

  工业企业利用三剩物、次小薪材税收优惠。

  一般纳税人认定及年审。金税两卡补办升级。

  废旧物回收单位资格认定。

  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登记、验换证核准。对办理停业、复业的核准。

  对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的核准。

  对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核准。对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对外国企业改变纳税年度的核准。对合资、合作企业可行性研究费用列入开办费的核准。

  协定国居民享受协定待遇的审核确认。

  对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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