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索贿人日记写下索贿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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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0:03 南方新闻网 |
南头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原负责人受审时称行贿人事先设圈套使她犯罪 被索贿人日记写下索贿过程 ■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秦鸿雁)“零口供”被检方以索贿300万元、受贿151万元送上法庭的南头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原负责人刘昕,昨天在庭上首度承认收受了曾某的151万元。虽然刘昕认为“这是件不光彩的事”,但她说这是由于行贿人事先设了圈套。举报人的被索贿日记成了昨天呈堂的主要证据之一。 所收款项没用于工程周转? 检方诉称,去年9月至11月,刘昕利用其担任南头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负责人职务之便,在办理余某走私一案的过程中,以帮助余某减轻处罚为借口,以要打点关系为由,分三次向余的妻子曾某索要人民币300万元,实际得款151万元。除了其中的15万元是以现金的方式交付给刘昕外,其余的136万元转至其弟弟在济南所开的账户上。 昨日受审时,刘昕虽承认收到曾某的151万元,但她否认自己索贿,她说是无意间向曾透露弟弟的工程需钱周转后,曾某主动提出来的。但据刘昕弟弟的证言,收到的款项没用于工程周转,一部分存了起来一部分借给了朋友。 当庭播放索贿通话录音 检方昨天出示的主要证据之一就是曾某的日记,曾称刘昕“她要钱就像老虎”。曾在日记中写到了被刘昕索贿的整个过程,包括自己家里的隐私。但刘昕的律师则怀疑日记内容的真实性。庭上还播放了一段刘曾二人的通话录音,当曾某问到那151万元如何花时,刘昕说明天到办公室再说吧,刘昕昨在庭上承认录音的真实性。 虽然昨天检方的证据材料达5卷748页,其中仅笔录就有51份。庭审结束时,刘昕称因一时糊涂走到了今天,她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南方都市报) |